港澳台居民居住证
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,便利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解决办理网上购票、自助取票、旅馆住宿、金融业务等的困难,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自愿申请领取。居住证将首次以810000、820000开头,按内地身分证18位数的标准制作。
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享受3项权利、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。
3项权利
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,在内地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、参加社会保险、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。
6项基本公共服务
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、基本公共就业服务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公共文化体育服务、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。
9项便利
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、申请授予职业资格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住宿旅馆,乘坐国内航班、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,办理银行、保险、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,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购物,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,进行文化娱乐、商旅消费等9项便利。目前,银行、电信、铁路、民航、旅店等领域已普遍配备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,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,可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进行快速核验。
国务院于2018年8月3日发布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,这次取消后,将更方便台港澳人士在大陆工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