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教育歷史
在古代的中國,就已經有學校,讓學生接受教育。 大多數學者認為在夏朝後期可能已經有學校的存在。《孟子‧滕文公上》內有一段話 : 設立庠、序、學、校來教育老百姓。 庠的意思是養老,校的意思是教導,序的意是習射。 夏代的學校叫做校,商代的學校叫做序,周代的學校叫做庠,設立庠、序、學、校的目的,都是教人明白親疏尊卑的倫理關係。 除此之外,學者也根據出土文物上的甲骨文,有刻上如“學”、“大學”、“教”等字樣,估計至少在商代,中國就已經有學校的存在。
到了漢代,漢武帝令太常官議設博士弟子,丞相公孫弘和太常官臧、博士平奏請設立博士弟子員。 博士弟子員學業考核的方法是學滿一年,則舉行考試。如果已學通一經,就給予做文學掌故官的資格。其中的優等生可以任為郎中的,太常官列名上奏。如果發現有特別突出的弟子,則隨時上奏。如果不好好學習或才能低下以及不能學通一經的,則予退學。 這些建議,被漢武帝採納後,招收博士弟子就成為漢代教育的一項制度。 博士弟子制度掀開了古代教育的新篇章,也構成了此後千九百年中國高等教育發展的最典型的形式。
其後,在東漢建武五年,光武帝修建太學。到永平九年,漢明帝為外戚樊、郭、陰、馬四姓子孫設立四姓小侯學,選派高才教授。到漢質帝本初元年,梁太后詔令從大將軍至六百石的官員都必須遣子入學,太學學生才逐漸增多,達到了 3萬多人。 從漢至隋,中國古代的學校教育可以分為兩大種,在中央,有太學及後來的國子學,基本上有一定的制度作為保障; 在地方,郡縣學校的建立與發展,到北魏時,地方學校已具備了制度化的趨勢。
中國古代的教育到唐代以中央國子監為管理部門,有點像現代的教育部。 中央國子監實行分科教學,除了律學、書學、算學各自代表不同的專科方向外,國子學、太學、四門學的教學方式完全相同,都按《周禮》、《儀禮》、《禮記》、《毛詩》、《春秋左傳》分為五個專業方向進行教學。 除了由中央國子監和地方官員直接管理的學校外,還有一些由其他部門管理的教育設施。如果按教學內容分,則除了以學習儒學經典為主的經學學校外,還有各類專科學校及專門教育設施、宗教學校。
在宋代,中國的教育制度進一步得到了擴充和完善。由宋仁宗慶歷年開始,北宋進行了三次興學運動。第一次興學是在宋仁宗慶歷四年由范仲淹主持實施的慶歷興學。 慶歷興學的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 : 1)創建太學,2) 命令州縣設立學校,3) 改革科舉考試制度。 第二次興學是在宋神宗熙寧年間由王安石主持實施的熙寧興學。 熙寧興學的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:1) 改革學校制度,創立“三捨法”; 2) 改革科舉制度; 3) 整頓和發展武學、律學、醫學等專科學校; 4) 頒訂《三經新義》,以之作為學校和科舉的統一內容。第三次興學是在宋徽宗崇寧年間由蔡京主持實施的崇寧興學。 崇寧興學的主要內容是改革學校制度、興辦地方學校、改革科舉制度。同前次興學相比,崇寧興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。這次興學,極大地推動了北宋地方學校的發展。
明代的學校體系,對之前的學校體系進行了簡化 : 在中央,國子監下不再設任何學校,而將它從唐宋的中央學校管理機構轉化為單一的教育機構,把以前的國子學、太學、四門學簡化為一個機構。 清代的學校體系基本上與明代相同,只是掌握政權的民族不同。 從明中葉到清雍正、乾隆時期,由於社會大動盪、政治大變革以及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西方科學思想的傳入,促使一些教育思想家重新審視中國傳統的教育。作為這種再審視的結果,就是導致了一種以強調經濟實用之學為特徵的教育思潮的出現。這裡所謂的經濟實用之學,是指以天文、曆法、河渠、地理、軍事等為中心內容的實用之學。
滿清末期,兩次鴉片戰爭的炮火,迫使滿清政府為戰爭的失敗進行檢討。 當時的想法是治國之道,首在自強,而當時最所急需的就是加強軍事,軍事的加強,又以製造軍事裝備為先。為此,學習西文,學習西方的 “測算之學、格致之理、制器尚象之法” 以及 “一切輪船、火器等巧技”,是尋求自強的必經之路。 基於這種想法,政府主張籌辦洋務,建立新學堂,改革八股取士制度,派遣留學生出外留學等。 從此,大量以學習西方科學技術為中心內容的新式學校,開始出現於古老的中國大地上。
1912年1月,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,設立教育部。隨即頒布了《普通教育暫行辦法》和《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》,對前清的學校教育進行改造。《暫行辦法》規定將過去的各類學堂一律改稱學校,其管理者一律稱為校長。 初等小學中實行男女同校,廢除小學讀經等。同年9月,教育部公佈民國教育宗旨為“注重道德教育,以實利教育、軍國民教育輔之,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”,並發佈了《學校系統令》,實行學制改革。
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,中國政府一向十分重視教育發展。國家制定了許多法律去保障人民受教育的權利。 1985年5月,中共中央《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》提出,要有步驟地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。 1993年中國政府頒佈了《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》,提出了到本世紀末中國教育發展的總目標: 1) 全國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; 2) 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; 3) 211工程 - 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校和一批重點學科; 4) 重視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發展。